索引号: 13563049/2020-00432 | 主题分类: 公安、安全、司法 | 发布机构: 丰宁县森林公安局 |
成文日期: 2020-05-15 | 文件编号: |
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、“十三五”规划的收官之年,对全力加快新时代美丽丰宁建设,做好当前森林公安工作意义重大。我局要在县委、县政府、市森林公安局领导下,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牢牢把握总书记“四句话、十六字”总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部署要求,深化政治建警、改革强警、科技兴警、从严治警,依法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,全力维护林区治安稳定,积极稳妥推进森林公安管理体制改革,着力锻造“四个铁一般”队伍,为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做出更大贡献。
一、加强党的政治建设。
1、强化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。旗帜鲜明讲政治,坚持不懈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,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,进一步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确保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。强化党的组织建设,严格落实“三会一课”、民主生活会、组织生活会、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党内生活制度,加强党支部书记培训和全体党员实战历练,争创“最强党支部”,切实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。
2、坚决贯彻落实县委、县政府决策部署。深入学习领会全县经济工作、农业农村暨扶贫攻坚工作、生态环境保护暨河长制工作会议精神,突出重点、聚焦难点,进一步增强使命感、责任感,加强统筹谋划,强化督导检查,确保县委、县政府关于持续深入践行生态文明理念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。
二、加强队伍整体建设。
3、整合警力资源,提高履职能力。采取刑侦、治安中队合属办公,派出所独立办公、分区域办理刑事、治安案件的方式,解决警力严重不足、年龄严重老化等问题,最大限度发挥现有警力作用。
4、加强知识学习,提高自身素质。以河北干部网络学院、“学习强国”平台为抓手,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,结合自身业务加强对经济、科技、法律等知识的学习,增加知识储备,拓展知识结构,解决“本领恐慌”的问题,扎实开展岗位练兵,确保规范廉洁公正文明开展工作。
5、完善制度措施,提升机关效能。持续深化执法监督体制建设,严格执行执法岗位责任制、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和案件审核制度。认真执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程序规定,严格办案程序和办案时限,保证办案质量。
6、加强数据建设,提升科技手段。推进警综数据平台、办公应用系统、基础信息采集等建设应用步伐,实行网上阅读文件、网上办理案件,继续完善基层基础信息更新、管理和应用,充分发挥并熟练运用“天眼工程”等技侦信息系统作用,提高森林公安信息科技应用能力和水平。
三、加大执法办案力度。
7、坚决遏制林草和野生动物领域犯罪势头。明确主责主业,强化林区治安秩序管理,维护林区治安秩序稳定,积极开展各类专项行动,重点打击破坏森林草原和野生动物资源犯罪,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建设成果。
8、强化大要案件攻坚。健全完善情报共享、指挥协同、合成作战、执法合作等工作机制,加大对大要案件线索排查、情报研判、案件串并力度,深入分析近年来破获的犯罪典型案例,总结规律特点和办案经验,加强技战法创新与交流,探索大数据背景下的智能化、精准化侦查打击技战法,切实提升实战打击效能。
四、强化履职尽责能力。
9、扎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。充分发挥人防、技防作用,实行“预防为主、积极消灭”的方针,明确职责,落实责任,落实护林员管理办法和各级防火责任,加强森林草原专业消防队伍建设,确保不发生较大森林草原火灾。
10、认真做好禁牧工作。贯彻落实《丰宁满族自治县禁牧封育条例》和禁牧封育工作实施方案,积极推进禁牧封育工作社会化服务,在打击处理散撒放牧的同时,积极配合林草局和乡镇处理禁牧疑难案件。
五、努力锻造“四个铁一般”的森林警察队伍
11、深入开展实战大练兵。制定县局实战大练兵实施方案,采取知识竞赛、实战演练、比武考核、树立典型等多种方式,在森林公安队伍中培养造就一批专业人才和行家里手。
12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。围绕县委、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,突出森林公安工作中的全局性、战略性问题,确定一批重点课题,班子成员深入基层、一线指挥、亲力亲为,组织开展调查研究,提高科学决策、民主决策、依法决策水平。
13、强化纪律作风建设。严格队伍管理,加强纪律教育,严肃执纪问责,深化运用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,坚决遏制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和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。保持“亲清”政商关系,做到“五个严禁”,严防发生违纪违法问题。不断强化作风建设,坚决防止“四风”特别是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等不良风气反弹回潮。
14、努力营造良好环境。坚持严格管理和关心厚爱相结合,积极落实上级从优待警各项措施,探索培育森林公安警营文化,营造风清气正、凝心聚力、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。
15、扎实做好扶贫工作。积极做好帮扶、帮带、联系村的扶贫巩固提升工作,落实好各项扶贫项目和扶贫政策支持,建立长效帮扶机制。
16、切实做好机构转隶准备工作。按照上级要求,本着“转隶不转责”的原则,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,认真对人员编制、资产、档案等进行核对清点,登记造册,为转隶移交工作做好准备。